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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举办2023年新教师研习营第一期培训的通知
  • 作者:  编辑:汪莹  来源: 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浏览:; 时间:2023年11月07日 22:42
  • 各学院(部):

    为促进新进教师提升教学素养,掌握高等教育理念、教学理论与教学基本技能,更好地适应教学岗位要求,学校决定在上岗前培训基础上举办2023年新教师研习营,新教师研习营共分两期开展。现将第一期(第二期培训安排另行通知)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2210月以后新进的专任教师(含后期教师、专职辅导员,入职时高校教学经历不满3年);

    2.转岗至专任教师或专职辅导员岗位的教师,且入职时高校教学经历不满3年;

    3.未按期完成2022年新教师研习营学习任务的教师;

    4.其余需参加新教师研习营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31111日(周六)

    2.地点:生物医药科研楼二楼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及安排

    序号

    内容

    主讲人

    形式

    时间

    1

    教师成长记:

    激情、创新与成就

    吴迪 博士

    浙江省第十一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特等奖获得者

    药学院

    经验

    分享

    08:30-10:00

    2

    教学与成长(一)

    王朝杰 教授

    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负责人

    讲座

    10:00-11:30

    3

    比赛收获和心得

    陈亦挺

    外研社“教学之星”全国总决赛一等奖获得者

    外国语学院

    讲座+分享

    13:30-15:00

    4

    PBL教学法的原理

    与应用

    许益笑 博士

    浙江省“三育人”先进个人

    基础医学院

    讲座

    15:00-16:30

    四、培训要求

    1.新教师研习营实行学分制管理,参加培训的教师按要求完成两期培训,获教师专业发展16学时,并颁发《温州医科大学新教师研习营培训合格证》,作为教学系列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必备条件,否则将延期一年参加青年教师助讲考核。

    2.为保证培训质量,要求参训教师须全程参与,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凡迟到、早退或缺席次数超过1/3者,视为不合格,不发证书。

    3.因特殊原因不能参训的教师,本人应写好书面请假条,由本人签字、学院分管教学院长签字和学院盖章后,由学院统一提交至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未参加本期新教师研习营的老师须参加下一年度的新教师研习营。

    4.已到岗还未完成入职手续的教师可报名参加本次培训活动,完成学习任务后颁发证书。

    新教师研习营是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必要环节,请相关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培训,切勿遗漏。请各学院(部)在119日前,收集汇总《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新教师研习营第一期培训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稿后扫描稿以及word版发送至30282345@qq.com邮箱。联系人:闵顺琴,联系电话:0577-86699397,13868404778(664778)。地点:同心楼201室。



    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3116


    附件: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2023年新教师研习营第一期培训名单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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