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继续落实“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教学质量管理理念,更好地促进学风建设,现决定开展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教师评学”工作,请任课教师对所教的学生班级做出客观评价。
关于“教师评学”具体操作如下:
1. 参评教师:2021-2022学年第一学期的授课教师。
2. 操作步骤:关注微信公众号“温州医科大学教师发展中心”;点击右下角“教学评价”,登陆“教学质量评价系统”,登陆账户和密码默认为学校工号;点击“教师评学”,完成对学生学习态度、学习能力与效果等方面的评价并提交,谢谢!
3. 教师评学时间:2022年1月11-20日。
4. 联系人:雷蕾电话:86699953
温州医科大学教师发展中心
(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