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中心、部)、部门: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149号)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和学校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凝练、打造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结合学校教学奖励有关规定,经研究,将开展2012年校级教育教学成果奖评审暨省教学成果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1.凡我校从事各层次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教师、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所取得的教学成果均属此次评选范围。申报的成果须是2009年以来完成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对于已获得过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在继续研究与实践中无新的重大突破和创新的,不得再次申报。
2.所申报成果必须反映教育教学规律,能够针对目前高等教育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法,实施效果好,具有创新性和应用推广价值。
3.学校鼓励教学一线教师积极申报,并优先支持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教学工作的教师取得的成果。
二、申报条件
1.坚持“以人为本”的育人理念,忠诚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品德高尚。
2.直接承担本校的课堂教学、教学管理或教学辅助等工作,能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的各项教学任务;教师有两年本校教学经历且教学工作量饱满至少系统地讲授过1门课程;教学辅助人员和教学管理干部应在岗位上连续工作2年以上。
3.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
4.申报项目的第一主要完成人和第一完成单位应属温州医学院。主要完成人的确定和顺序,应根据其在成果中的贡献而定,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5人,主要完成单位一般不超过3个。
三、奖励办法
1.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具体名额视申报情况而定,获奖者由学校统一颁发荣誉证书,并从中择优推荐项目作为2012年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项目。
2.获奖成果记入主要完成人的业绩档案,作为评定职称、津贴分配的重要依据。
四、申报程序
个人或集体填写《温州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并提供反映该成果的科学总结(5000字以内),公开发表的论文,教材,课件等相关支撑材料,经所在教学单位或部门同意推荐到学校教务处。
各单位要注重申报项目的提炼和整合,经组织汇报交流、评审推荐以及各单位行政办公会审议,并在本单位公示后,向学校推荐。其中2011年立项的25项省教学成果奖培育奖项目自动具备这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资格。各教学单位和部门尚有其它高质量教学成果也可推荐申报,新推荐申报项目经网评前80%的项目与2011年立项的省教学成果奖培养奖项目一并进入2012年校级教学成果奖会评阶段,但新推荐项目不得与上次淘汰的2011年申报项目内容雷同。
五、申报材料
1.《温州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一式2份(相同电子文档1份)
2.成果总结一式2份(相同电子文档1份)
3.成果相关支撑材料或佐证材料1份(教学成果为教材的,提供样本一份)
4.各推荐单位负责填报《温州医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情况汇总表》1份(相同电子表1份)。
每项教学成果奖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袋上贴有教学成果奖申报书封页。于
六、几点说明
1.材料要真实、准确,没有错误,严禁弄虚作假。
2.申报表中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人员姓名、排序和结题验收书要相符,且排名没有争议。
3.校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完毕后,将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同时受理举报申诉。如发现并经核实确系弄虚作假者,学校将取消其评奖与推荐资格,收回获奖证书,并按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请各学院、部门给予高度重视,全面总结、凝练、整合2009年以来教育教学改革和人才培养工作所取得的优秀成果,认真做好此次教学成果奖评选的申报与推荐工作。
七、联系人及其地址
联系人:教务处教学科王世泽、季婧,联系电话:0577-86689884、86699105,联系邮箱:jwcjxk@wzmc.edu.cn。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403办公室。
附件四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第七届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2〕14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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