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重点研究课题(简称:重点课题)和年度规划研究课题(简称:规划课题)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课题类别
(一)重点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
(二)规划课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年)
二、申报课题数量
课题为限额申报,其中年度规划课题10项,重点课题1项。
三、申报课题条件
(一)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已完成并结题,需深化研究的省教科规划课题。
(二)规划课题:各高校从事教育行政、教学、科研等工作者均可申报。
申报以上类别课题人员,其职称原则上为副高(含)及以下者。
(三)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受理:
1.申报人不是课题主持人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任务的;
2.课题的申报人(负责人)为两人以上的;
3.一个人同时申报两项或两项以上的;
4.正在承担省教科重点课题或2011、2012年度规划课题而未结题的;
四、申报课题程序
(一)课题申请人按规定逐项填写《课题申报、评审表》(附件一),制定详细研究方案,将申报材料(一式六份)报送所在学院或部门,且需缴纳课题评审费每项100元(含计算机录入费等)。
(二)学院或部门将申请材料和评审费收集汇总,经所在单位负责人签署意见并盖章,填写 学院(部门)申报省教科规划2013年课题分类汇总表(附件二)。
(三)学校对各学院或部门申报的《课题申报、评审表》及研究方案作初步筛选根据省下达的限制名额择优予以公示和推荐。
(四)未按以上要求报送的《课题申报、评审表》均属无效,学校将不予受理。
五、申报课题截止时间
请各学院或部门将申报材料纸质稿汇总在
各学院或部门认真做好课题申报组织发动工作。课题受理申报期间,如需了解、咨询有关情况,请与教务处教学科联系, 联系人:季婧,王世泽;联系电话:0577-86699105、86689884;地址:茶山校区同心楼403办公室。
附件一:浙江省教育科学规划研究课题申报、评审书
附件二: 学院(部门)申报省教科规划2013年课题分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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