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单位):
我校教师专业发展工作正逐步走向规范化、常态化,《教师培训专项活动实施办法(试行)》实施以来,各学院按照规定认真组织执行。为便于管理,进一步提高培训活动的时效,根据各方的反馈,特修订学时计算标准。具体参考附件。
每位教师参加培训后需提交培训学时申请(校级沙龙除外),并提供培训证书、邀请函/通知书、学术论文、活动内容介绍、活动过程影像资料等证明材料。各二级学院在每一学年结束前将青年教师培训学时汇总报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本标准从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