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促进新进教师提升教学素养,掌握高等教育理念、教学理论与教学基本技能,更好地适应教学岗位要求,学校决定在上岗前培训基础上举办2020年新教师研习营,新教师研习营共分两期开展。现将第一期(第二期培训安排另行通知)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9年10月以后新进的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高校教学工作不满三年);
2.未按期完成2019年新教师研习营学习任务的教师。
3.其余需参加新教师研习营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11日(周日)
2.地点:求新楼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及安排
序号 |
内容 |
主讲人 |
形式 |
时间 |
1 |
课程思政解析 |
王朝杰 副教授 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
讲座 |
08:30-09:30 |
2 |
如何当好一名有效教师 |
杜友爱 教授 浙江省教学名师 |
讲座 |
09:30-10:30 |
3 |
青年教师成长之路 |
吴迪 省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特等奖 药学院 |
观摩 研讨 |
10:30-11:30 |
4 |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设计及规范 |
周健民教授 教师发展中心原主任 |
讲座 |
14:00-15:00 |
5 |
慕课微课制作 |
超星公司培训师 |
实操 |
15:00—16:00 |
四、培训要求
1.新教师研习营实行学分制管理,参加培训的教师按要求完成两期培训,获教师专业发展16学时,并颁发《温州医科大学新教师研习营培训合格证》,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必备条件。
2.为保证培训质量,要求参训教师须全程参与,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凡迟到、早退或缺席次数超过1/3者,视为不合格,不发证书。
3.因故不能参训的教师,本人应写好书面请假条(学院领导签字),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者须参加下一年度的新教师研习营。
4.第一期培训完成后,各学院(部)择优推荐1名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老师参与微课的拍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将邀请专业老师进行集中指导。
新教师研习营是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重要环节,请相关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培训,切勿遗漏。在9月28日前,填写《温州医科大学2020年新教师研习营第一期培训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稿后扫描稿发送至30282345@qq.com邮箱(含word版)。联系人:闵顺琴,联系电话:0577-86699397,13868404778(664778)。地点:同心楼201室。
备注:已到岗还未完成入职手续的教师可报名参加本次培训活动,完成学习任务后颁发证书。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2020年新教师研习营第一期培训名单汇总表(1).xls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0年9月22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