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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温州医科大学关于举办2020年新教师研习营第一期培训的通知
  • 作者:  编辑:闵顺琴  来源:   浏览:; 时间:2020年09月22日 13:11
  • 各学院(部):

    为促进新进教师提升教学素养,掌握高等教育理念、教学理论与教学基本技能,更好地适应教学岗位要求,学校决定在上岗前培训基础上举办2020年新教师研习营,新教师研习营共分两期开展。现将第一期(第二期培训安排另行通知)培训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9年10月以后新进的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高校教学工作不满三年);

    2.未按期完成2019年新教师研习营学习任务的教师。

    3.其余需参加新教师研习营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20年10月11日(周日)

    2.地点:求新楼报告厅

    三、培训内容及安排

    序号

    内容

    主讲人

    形式

    时间

    1

    课程思政解析

    王朝杰 副教授

    教师发展中心副主任

    讲座

    08:30-09:30

    2

    如何当好一名有效教师

    杜友爱 教授

    浙江省教学名师

    讲座

    09:30-10:30

    3

    青年教师成长之路

    吴迪 省第十届青年教师教学竞赛特等奖

    药学院

    观摩

    研讨

    10:30-11:30

    4

    “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教学理念、教学设计及规范

    周健民教授

    教师发展中心原主任

    讲座

    14:00-15:00

    5

    慕课微课制作

    超星公司培训师

    实操

    15:00—16:00

     

    四、培训要求

    1.新教师研习营实行学分制管理,参加培训的教师按要求完成两期培训,获教师专业发展16学时,并颁发《温州医科大学新教师研习营培训合格证》,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和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必备条件。

    2.为保证培训质量,要求参训教师须全程参与,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凡迟到、早退或缺席次数超过1/3者,视为不合格,不发证书。

    3.因故不能参训的教师,本人应写好书面请假条(学院领导签字),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者须参加下一年度的新教师研习营。

    4.第一期培训完成后,各学院(部)择优推荐1名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老师参与微课的拍摄,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将邀请专业老师进行集中指导。

    新教师研习营是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重要环节,请相关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相关教师参加培训,切勿遗漏。在9月28日前,填写《温州医科大学2020年新教师研习营第一期培训名单汇总表》,签字盖章稿后扫描稿发送至30282345@qq.com邮箱(含word版)。联系人:闵顺琴,联系电话:0577-86699397,13868404778(664778)。地点:同心楼201室。

    备注:已到岗还未完成入职手续的教师可报名参加本次培训活动,完成学习任务后颁发证书。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2020年新教师研习营第一期培训名单汇总表(1).xlsx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0年9月22日

    附件:

    附件:温州医科大学2020年新教师研习营第一期培训名单汇总表(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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