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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举办2016年温州医科大学新教师研习营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浏览:; 时间:2016年10月10日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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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举办2016年温州医科大学新教师研习营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促进新进教师提升教学素养,掌握高等教育理念、教学理论与教学基本技能,更好地适应教学岗位要求,学校决定在前期岗前培训基础上举办新教师研习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2015年10月12016年9月30期间的新进教师(高校教学工作不满三年);

    2.未按期完成2015年新教师研习营任务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6101516日;

    2.地点:茶山校区求新楼104教室。

    三、培训内容

    序号

     

    主讲人

    时间与地点

    1

    教学基本规范与设计理念

    周健民,教师发展中心

    主任、教授

    10159:0010:00

    求新楼104教室

    2

    师德与医德

    陈勰,社科部副教授

    101510:1011:40

    求新楼104教室

    3

    如何当好一名有效教师

    杜友爱,仁济学院教授

    101514:0015:30

    求新楼104教室

    4

    寻觅一种新的教学模式:

    产学研教

    方展画,浙江大学教育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101515:4017:10

    求新楼104教室

    5

    做高明的助人者:新教师不得不知的心理学

    孙炳海,省高师师资培训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10169:0010:30

    求新楼104教室

    6

    微格教学观摩与研讨

    江思思,护理学院讲师

    101614:0015:00求新楼104教室

    素质拓展活动

     

    101615:1017:00

    求新楼边上素拓基地

    三、培训要求

    1. 新教师研习营为期一年,分两期进行。实行学分制管理,每期16学分,总共32学分。参训教师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将获颁《温州医科大学新教师研习营培训合格证》,作为以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教师主讲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未能顺利结业的新教师须在下学年度补修相应学分。

    2.参训教师在培训期间必须全程参与,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本阶段研习营共安排六场活动,凡迟到、早退或缺席次数达到两次,不计学分,不发合格证,将不能参加教学基本技能考核。

    3.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须将培训内容与学习材料相结合,撰写研习心得(不少于1000字)并及时送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4.因事不能参训的教师,本人应写好书面请假条(学院领导签字),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者须参加下一年度的新入职教师研习营。

    请相关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新教师参加培训。在1014日前,把参训教师名单提交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同心楼507室)。联系人:苏强,联系电话:0577-86699913,虚拟手机号:682688

    特此通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2016年10月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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