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6年温州医科大学新教师研习营的通知
各学院(部):
为促进新进教师提升教学素养,掌握高等教育理念、教学理论与教学基本技能,更好地适应教学岗位要求,学校决定在前期岗前培训基础上举办新教师研习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1.
2.未按期完成2015年新教师研习营任务的教师。
二、培训时间与地点
1.时间:2016年10月15—16日;
2.地点:茶山校区求新楼104教室。
三、培训内容
序号 |
内 容 |
主讲人 |
时间与地点 |
1 |
教学基本规范与设计理念 |
周健民,教师发展中心 主任、教授 |
求新楼104教室 |
2 |
师德与医德 |
陈勰,社科部副教授 |
求新楼104教室 |
3 |
如何当好一名有效教师 |
杜友爱,仁济学院教授 |
求新楼104教室 |
4 |
寻觅一种新的教学模式: 产学研教 |
方展画,浙江大学教育 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
求新楼104教室 |
5 |
做高明的助人者:新教师不得不知的心理学 |
孙炳海,省高师师资培训中心副主任、副教授 |
求新楼104教室 |
6 |
微格教学观摩与研讨 |
江思思,护理学院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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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拓展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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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新楼边上素拓基地 |
三、培训要求
1. 新教师研习营为期一年,分两期进行。实行学分制管理,每期16学分,总共32学分。参训教师修满规定学分且成绩合格,将获颁《温州医科大学新教师研习营培训合格证》,作为以后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教师主讲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未能顺利结业的新教师须在下学年度补修相应学分。
2.参训教师在培训期间必须全程参与,严格遵守学习纪律,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本阶段研习营共安排六场活动,凡迟到、早退或缺席次数达到两次,不计学分,不发合格证,将不能参加教学基本技能考核。
3.培训结束后,参训教师须将培训内容与学习材料相结合,撰写研习心得(不少于1000字)并及时送交教师教学发展中心。
4.因事不能参训的教师,本人应写好书面请假条(学院领导签字),到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办理请假手续。请假者须参加下一年度的新入职教师研习营。
请相关学院、部门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积极组织新教师参加培训。在
特此通知。
教师教学发展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