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构建良好的校园质量文化,保障课堂教学质量,推进课堂教学评价工作,根据《温州医科大学本科生评教工作管理办法》(教发教评〔2021〕14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就做好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期末结课评教与教师评学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课评教
(一)评教说明:结课评教是学生评教方式之一,是指在某门课程完成全部教学任务之后,由学生对该门课程授课老师的教学情况进行评价。
(二)被评对象:本学期参与教学工作的所有教师。
(三)参评人员:全体学生。
(四)评教程序:参评学生通过钉钉登录,搜索“学生评教”进入评价系统;或者微信关注“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发展中心”公众号,进入“教学评价-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板块,进入登陆页面。两种方式均采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完成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1。
(五)评教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二、教师评学
(一)评学说明:教师评学是指授课老师在完成所负责课程的教学工作之后,对参与该门课程的学生学习总体情况进行评价。教师通过评学活动,可以更好判断学生学习情况与教学效果,为后续的教学做出调整与改进。
(二)被评对象:本学期参与课程学习的全体学生。
(三)参评人员:授课教师
(四)评学程序:授课老师通过钉钉登录,搜索“教师评学”进入评价系统;或者关注“温州医科大学教学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进入“教学评价-教学质量评价系统”板块,进入登陆页面。两种方式均采用“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完成操作。具体操作方式详见附件2。
(五)评学时间:2024年6月10日至7月10日
三、其他事项:
(一)教务系统教学信息核对与维护:为保障期末结课评教与教师评学工作的顺利开展,请各学院(部)结合本学期教学信息调整与变化情况,做好教务系统中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师授课信息核查与修改工作(原则上理论、实验、见习课的课程信息均需维护),确保教学信息的准确性,为评教评学工作系统数据支持。请各学院(部)于评教评学工作开始前完成信息核对与维护工作。
(二)评教工作宣传发动:结课评教结果将用于教师教学业绩考核、教学效果、“本科教学质量优秀奖”评选等。各学院(部)要充分认识结课评教工作的重要性,做好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积极发动学生参与结课评教,提高参评率,保证评教结果的客观公正与准度信度。
(三)自2022/2023学年第二学期起,学生评教工作已统一在“评教系统”进行,且只能通过钉钉平台或者微信公众号进入。其他评教系统登录渠道均已关闭。
(四)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18857722987(652987)。
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5月2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