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教师职称评审培训学时(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一)2022/2023学年及之前学年
40周岁以下教师(专任教师和辅导员,以及附属医院需兼评副教授、教授的教师)每年不少于36学时,5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校外培训不少于108学时。
40周岁以上教师(专任教师和辅导员,以及附属医院需兼评副教授、教授的教师)每年不少于24学时。
(二) 2023/2024学年
我校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时数须达到90学时/学年,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 学时。
(三)具体说明
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的《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20〕56号)和《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医大〔2023〕58号文件)规定要求,从2023/2024学年开始,我校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时数须达到90学时/学年,其中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 学时,并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详见附件1)。2022/2023学年及之前学年的学时认定仍依据老的教师培训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2)。
1、5年累计培训学时:2024年评职称的教师,5年是指从2019/2020学年-2023/2024学年。
2、培训学时证明开具对象:评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以及附属医院兼评副教授、教授的教师。其余岗位教师评职称暂不作5年累计培训学时要求,仅2023/2024学年作学时要求。
3、2022/2023学年及之前学年,40周岁以上教师,要求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24学时。
40周岁的年龄计算以今年6月30日为界限。凡是不满40周岁以上的教师,均需提供每学年平均72学时的培训证明(单学年最少不得少于36学时)。如40周岁以上教师提供的近五学年的培训学时证明,可能会存在40周岁以下学年培训学时及40周岁以上培训学时混合提供的情况,因操作较复杂,具体详见下表。
近五年教师培训学时数要求一览表
教师 年龄 | 2019-2020学年学时要求 | 2020-2021学年学时要求 | 2021-2022学年学时要求 | 2022-2023学年学时要求 | 2023-2024学年学时要求 | 近五年学时累计 |
40周岁及以下 | 平均72学时 | 平均72学时 | 平均72学时 | 平均72学时 | 90学时 | 378学时 |
每学年不少于36学时,4学年总计不少于288学时 | ||||||
41周岁 | 平均72学时 | 平均72学时 | 平均72学时 | 平均72学时 | 90学时 | 378学时 |
每学年不少于36学时,4学年总计不少于288学时 | ||||||
42周岁 | 平均72学时 | 平均72学时 | 平均72学时 | 24学时 | 90学时 | 330学时 |
每学年不少于36学时, 3学年总计不少于216学时 | ||||||
43周岁 | 平均72学时 | 平均72学时 | 24学时 | 24学时 | 90学时 | 282学时 |
每学年不少于36学时,2学年总计不少于144学时 | ||||||
44周岁 | 72学时 | 24学时 | 24学时 | 24学时 | 90学时 | 234学时 |
45周岁及以上 | 24学时 | 24学时 | 24学时 | 24学时 | 90学时 | 186学时 |
二、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学时证明上传、查看操作说明
(一)系统登陆
1.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登陆网址http://jspxgl.wmu.edu.cn/
2.登陆途径(四选一):
1)通过校园网首页“我的医大综合门户系统”登陆-登陆后搜索“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点击打开教师培训管理页面-点击“已登录:进入个人中心”(不需再输入账户和密码便可登陆)。
2)进入教学发展中心(后简称“中心”)网站http://jsfzzx.wmu.edu.cn/index.htm,点击首页右边“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登陆。
3)通过登陆网址:http://jspxgl.wmu.edu.cn/进行登陆,账户为学院管理员账号,初始密码请咨询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或者中心。
4)关注“温州医科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培训”栏-点击“教师管理培训系统”登陆。
3.登录方法(二选一):
1)学校工号登陆:输入学校职工号、密码可登录系统。登录后点击 “已登录:进入个人中心”可进入个人中心。
2)手机长号登录:输入手机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或者输入手机号,然后点击发送验证码,在“验证码”栏填写手机验证码点击登录。登录后点击“已登录:进入个人中心”进入系统。若手机号不能登陆的老师,请登陆 “个人中心”填写或者修改手机号码,保存退出后即可通过手机号进行登陆。
(二)学时申请
1.点击“自主参与活动”中的“学时申请”,进行录入。
“活动形式”请参考《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详见附件1,其中网络在线学习培训项目,学时由25学时/门,改为50学时封顶)
2.点击“保存”后,将在“待提交学时”中显示学时申请数据。点击“提交”后,可在“待审批学时”中查找培训学时。
3.教师提交学时后,无须学院进行审核,直接由中心审核学时,中心审核后才可生成培训学时,教师可在“已获得学时”中进行查看。不达标而驳回的学时申请,将可以在“被驳回的申请”中进行查看。
4.教师可以在“个人中心”处的“个人学时统计”中统计各学年的学时数,如未达到相关培训要求,需在相应的学年继续补充录入相应的学时材料。
5.其它说明
1.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仅支持本校教职工录入培训学时,不支持校外人员操作。
2.教师培训相关计分方法,详见教师培训管理页面“动态信息”中的《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办法》及《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医大〔2023〕58号文件)。
3.教师培训学时达到职称评审要求的老师,可前来教学发展中心打印《参加各种培训进修、访学(访问)、实践锻炼等汇总表》,由中心审核无误后盖章,方可上传职称评审系统,作为职称评审中继续教育学时的审核依据。
三、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要求
2012年8月及以后聘用到学校或转岗后从事教学工作,入职时或转岗时高校教学经历不足3年且35周岁以下的教师,至少要有一次助讲培养经历,并获得合格证书。助讲培养是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后期教师)评副教授的必要条件之一。
青年教师助讲对象:
1.新聘用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在岗专任教师(包括后期教师和专职辅导员)。
2.2012年8月及以后入职我校或直属附属医院,入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不足3年,未参加过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专任教师(包括后期教师和专职辅导员)。
3.2012年8月及以后入职直属附属医院,入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入职后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不足3年的卫生技术系列的教师,如需兼评副教授,须参加教师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并获合格证书。
4.2012年8月及以后校内转岗至专任教师岗(包括后期教师和专职辅导员),转岗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不足3年,未参加过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专任教师。
5.其余需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老师。
四、其余说明
如入职我校或校内转岗至专任教师岗位时不满35周岁,但在入职或转岗之前有3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的老师,或者入职后至职称评审之前具有3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的卫技系列的教师,不需参加助讲培养,但须提供3年高校教学经历证明,提交中心审核,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依据。3年高校教学经历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
如有问题请与教学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同心楼201办公室。联系人:章思思,电话:0577-86699397,652987。
教学发展中心
2024年9月20日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