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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职称评审中教师培训学时证明开具、助讲培养要求及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学时申请操作说明
  • 作者:  编辑:章思思  来源: 教学发展中心  浏览:; 时间:2024年09月22日 19:18
  • 一、教师职称评审培训学时(继续教育学时)要求

    (一)2022/2023学年及之前学年

    40周岁以下教师专任教师和辅导员,以及附属医院兼评副教授、教授的教师每年不少于36学时,5年累计不少于360学时,其中校外培训不少于108学时。

    40周岁以上教师专任教师和辅导员,以及附属医院兼评副教授、教授的教师每年不少于24学时。

    (二) 2023/2024学年

    我校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时数须达到90学时/学年,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 学时。

    (三)具体说明

    根据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颁发的《浙江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实施细则(试行)》(浙人社发〔2020〕56号)和《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医大〔2023〕58号文件)规定要求,2023/2024学年开始,我校所有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学时数须达到90学时/学年,其中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 60 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 学时,并作为职称评审的依据(详见附件1)。2022/2023学年及之前学年的学时认定仍依据老的教师培训管理办法执行(详见附件2)。

    1、5年累计培训学时2024年评职称的教师,5年是指从2019/2020学年-2023/2024学年。

    2、培训学时证明开具对象:评讲师、副教授、教授职称的专任教师和辅导员,以及附属医院兼评副教授、教授的教师。其余岗位教师评职称暂不作5年累计培训学时要求2023/2024学年作学时要求

    3、2022/2023学年及之前学年40周岁以上教师,要求每年参加培训不少于24学时。

    40周岁的年龄计算以今年6月30日为界限。凡是不满40周岁以上的教师,均需提供每学年平均72学时的培训证明(单学年最少不得少于36学时)。如40周岁以上教师提供的近五学年的培训学时证明,可能会存在40周岁以下学年培训学时40周岁以上培训学时混合提供的情况,因操作较复杂,具体详见下表。


    近五年教师培训学时数要求一览表

    教师

    年龄

    2019-2020学年学时要求

    2020-2021学年学时要求

    2021-2022学年学时要求

    2022-2023学年学时要求

    2023-2024学年学时要求

    近五年学时累计

    40周岁及以下

    平均72学时

    平均72学时

    平均72学时

    平均72学时

    90学时

    378学时

    每学年不少于36学时,4学年总计不少于288学时

    41周岁

    平均72学时

    平均72学时

    平均72学时

    平均72学时

    90学时

    378学时

    每学年不少于36学时,4学年总计不少于288学时

    42周岁

    平均72学时

    平均72学时

    平均72学时

    24学时

    90学时

    330学时

    每学年不少于36学时, 3学年总计不少于216学时

    43周岁

    平均72学时

    平均72学时

    24学时

    24学时

    90学时

    282学时

    每学年不少于36学时,2学年总计不少于144学时

    44周岁

    72学时

    24学时

    24学时

    24学时

    90学时

    234学时

    45周岁及以上

    24学时

    24学时

    24学时

    24学时

    90学时

    186学时


    二、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学时证明上传、查看操作说明

    (一)系统登陆

    1.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登陆网址http://jspxgl.wmu.edu.cn/

    2.登陆途径(四选一):

    1)通过校园网首页“我的医大综合门户系统”登陆-登陆后搜索“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点击打开教师培训管理页面-点击“已登录:进入个人中心”(不需再输入账户和密码便可登陆)。

    2)进入教学发展中心(后简称“中心”)网站http://jsfzzx.wmu.edu.cn/index.htm,点击首页右边“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登陆。

    3)通过登陆网址:http://jspxgl.wmu.edu.cn/进行登陆,账户为学院管理员账号,初始密码请咨询所在学院教学办公室或者中心

    4)关注“温州医科大学教师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教师培训”栏-点击“教师管理培训系统”登陆。

    3.登录方法(二选一):

    1)学校工号登陆:输入学校职工号、密码可登录系统。登录后点击 “已登录:进入个人中心”可进入个人中心。

    2)手机长号登录:输入手机号和密码,点击登录;或者输入手机号,然后点击发送验证码,在“验证码”栏填写手机验证码点击登录。登录后点击“已登录:进入个人中心”进入系统。若手机号不能登陆的老师,请登陆 “个人中心”填写或者修改手机号码,保存退出后即可通过手机号进行登陆。

    (二)学时申请

    1.点击“自主参与活动”中的“学时申请”,进行录入。

    “活动形式”请参考《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详见附件1,其中网络在线学习培训项目,学时由25学时/门,改为50学时封顶

    2.点击“保存”后,将在“待提交学时”中显示学时申请数据。点击“提交”后,可在“待审批学时”中查找培训学时。

    3.教师提交学时后,无须学院进行审核,直接由中心审核学时,中心审核后才可生成培训学时,教师可在“已获得学时”中进行查看。不达标而驳回的学时申请,将可以在“被驳回的申请”中进行查看。

    4.教师可以在“个人中心”处的“个人学时统计”中统计各学年的学时数,如未达到相关培训要求,需在相应的学年继续补充录入相应的学时材料。

    5.其它说明

    1.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仅支持本校教职工录入培训学时,不支持校外人员操作。

    2.教师培训相关计分方法,详见教师培训管理页面“动态信息”中的《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办法》《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医大〔2023〕58号文件)

    3.教师培训学时达到职称评审要求的老师,可前来教学发展中心打印《参加各种培训进修、访学(访问)、实践锻炼等汇总表》,由中心审核无误后盖章,方可上传职称评审系统,作为职称评审中继续教育学时的审核依据。

    三、青年教师助讲培养要求

    2012年8月及以后聘用到学校或转岗后从事教学工作,入职时或转岗时高校教学经历不足3年且35周岁以下的教师,至少要有一次助讲培养经历,并获得合格证书。助讲培养是专任教师(含专职辅导员、后期教师)评副教授的必要条件之一。

    青年教师助讲对象:

    1.新聘用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在岗专任教师(包括后期教师和专职辅导员)。

    2.2012年8月及以后入职我校或直属附属医院,入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不足3年,未参加过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专任教师(包括后期教师和专职辅导员)。

    3.2012年8月及以后入职直属附属医院,入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入职后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不足3年的卫生技术系列的教师,如需兼评副教授,须参加教师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并获合格证书。

    4.2012年8月及以后校内转岗至专任教师岗(包括后期教师和专职辅导员),转岗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不足3年,未参加过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专任教师。

    5.其余需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老师。

    四、其余说明

    如入职我校或校内转岗至专任教师岗位时不满35周岁,但在入职或转岗之前有3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的老师,或者入职后至职称评审之前具有3年以上高校教学经历的卫技系列的教师,不需参加助讲培养,但须提供3年高校教学经历证明,提交中心审核,作为职称评审的必要依据。3年高校教学经历证明模板详见附件3。

    如有问题请与教学发展中心联系,地址:同心楼201办公室。联系人:章思思,电话:0577-86699397,652987


    教学发展中心

    2024920


    附件:

    附件1: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df

    附件2:温医大教发[2018]1号 教师培训工作实施办法.pdf

    附件3:3年高校教学经历证明模板(仅参考).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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