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中心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 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的通知
  • 作者:  编辑:  来源: 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浏览:; 时间:2023年09月21日 18:01
  • 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加快促进青年教师成长,根据《温州医科大学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温医大〔201350号文件)和《温州医科大学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温医大〔202358号文件)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养对象

    1、2022年下半年和2023年新聘用到学校从事教学工作的在岗专任教师(包括后期教师和专职辅导员)。

    2、20128月以后入职我校或直属附属医院,入职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不足3年,未参加过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专任教师(包括后期教师和专职辅导员)。以及卫生技术系列需兼评教学系列职称的教师。

    3、20128月以后校内转岗至专任教师岗(包括后期教师和专职辅导员),转岗时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高校教学工作经历不足3年,未参加过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专任教师。

    4、其余需参加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老师。

    二、结对、培养工作

    结对培养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请各学院(部)通知青年教师和导师在930日前登陆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jspxgl.wmu.edu.cn/)完成结对、培养计划制定等,106日前由学院将汇总表(附件1)报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青年教师的基本要求和导师的职责见附件2。听课笔记、教学评价、教学反思、教学研修、以及参与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内容均在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中填写,详见系统说明(附件3)。

    导师每年原则上结对1名青年教师。如导师之前所结对的青年教师助讲考核未通过,接下来仍需继续带教培养该青年教师,直到考核合格,期间不得另行结对新的青年教师。

    结对的导师与青年教师应为相同或相近学科;导师原则上具有副高以上职称、具有3-5年以上的教学经历,教学经验丰富;临床医学院的助讲结对导师原则上应具有副教授以上的职称,或者已参加过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副主任医师;教学名师、教坛新秀、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多次为、学生评教优秀、教学竞赛获奖等教学表现突出的教师应优先担任导师进行助讲结对。

    如各学院(部)要新增助讲培养导师,须向中心提交申请,审核通过后,由中心在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导入导师名单。导入导师名单后,才能在系统中开展助讲结对工作。

    三、管理、考核工作

    由各学院(部)负责本学院青年教师助讲培养的日常管理工作,培养期满(一般是1年),经导师和学院(部)同意,由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会同教务处、人事处组织相关专家通过试讲、查阅电子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优秀不超过20%)。考核不合格者,其培养期延长至两年,或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岗位。

    考核合格的青年教师由学校颁发教育厅统一印制的助讲培养合格证书。获得该证书是专任教师(含后期教师、专职辅导员)参加职称评聘的必要条件,以及卫生技术系列教师兼评副教授的必要条件。

    四、教师培训管理系统助讲培养结对依次操作步骤

    青年教师助讲培养工作中青年教师与导师结对、学时上传认定、结对考核等均在教师培训管理系统(http://jspxgl.wmu.edu.cn/)中完成。

    步骤一:各学院(部)学院管理员在教师培训管理系统中对助讲结对的教师发起助讲培养计划,点击“确认”。具体详见附件3中的《学院管理员系统操作说明》。

    步骤二:青年教师登陆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点击“我是青年教师”中的“培养申请”,填写培养计划和导师姓名等信息,点击“确认”,具体详见附件3中的《青年教师系统操作说明》。

    步骤三:结对导师登陆教师培训管理系统,点击“我是导师”中的“待审核的申请”,核对结对信息,填写指导开始时间和指导结束时间,本期助讲结对时间为202391-2024630日。如结对信息有误,驳回重新填写提交。具体详见附件3中的《导师系统操作说明》。

    步骤四:学院管理员再次登陆系统,在“青年教师助讲培养”中的“待审核的申请”中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点击“同意”键。

    步骤五: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在系统上进行审核后,同意结对,即完成助讲培养系统结对工作。完成系统结对之后,结对教师才可以在系统中上传助讲培养学时等相关材料。

    五、联系方式

    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联系人:闵顺琴,联系电话:0577-86699397,13868404778(664778),地址:同心楼201办公室。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

     2023921





    附件:

    附件1:青年助讲培养对象汇总表.xls

    附件2: 青年教师要求和导师职责.doc

    附件3:系统操作说明.zip

Copyright © 2024 版权所有 教学发展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电话:0577-86699397,86699953 地址:温州茶山高教园区温州医科大学同心楼201